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通过压实干部监督主体责任,抓实监督措施,拓宽信息渠道,逐步织密“1+3+N”干部监督网,不断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整体成效。
“1”即压实一项主体责任。明确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将干部监督实施情况纳入全县综合考核指标。加强干部监督队伍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形成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实施干部监督信息月报制度,规定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干部存在的立案、处分、涉法涉诉、作风表现及其他负面信息等情形,按要求每月集中上报,重大监督信息需第一时间向组织部门报告。
“3”即抓好三项监督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公检法、审计、信访等单位监督资源,推动组织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深度融合,通过定期会商研判,推动干部监督多维度体系化。延伸干部监督触角,紧盯关键环节和敏感时期,强化对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全方位监督,形成常态化监督压力,督促干部在日常言行中自省自律,防范违纪风险。用好个人事项报告,严格实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将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纳入学习教育重点,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婚姻、身体状况、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及子女从业等情况,着力营造自觉学规用规守规的良好氛围。
“N”即拓宽N项信息渠道。完善“12380”来电、来访、来信、网络等举报途径,拓宽监督信息来源渠道。抓好关键节点,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换届、年度干部考察等工作中,近距离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聚焦重点工程,梳理干部在作风建设、纪律遵守、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张凯)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