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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抓好防汛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更大决心和力度帮助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共度时艰、携手克难,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前期下拨1760万元党费的基础上,再次追加1920万元,共计368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按照中组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此项支持防汛抢险救灾党费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慰问奋战在防汛抢险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慰问因受灾严重而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二是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相关盟市要根据受灾救灾情况,在合理分配的基础上将党费专款专用、及时划拨,全部投入到防汛抢险救灾最急迫、最需要的地区单位,加强党费使用监管、进一步增强党费使用效益。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强调,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汛抢险救灾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应急措施,盯紧守牢防好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积极推进灾后重建恢复,引领带动全区上下各族群众众志成城、共同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记者 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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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zb.northnews.cn/nmgrb/html/2025-08/02/content_52999_262638.htm
[责任编辑:杨旭英 校对:任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