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始终坚持对干部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从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结果运用三个方面发力,使干部考核工作成为有效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质效的有力抓手。
一是完善考核体系,让考核指标“明”起来。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是做好干部考核工作的基础。县委组织部立足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细致、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一方面突出考核标准,将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表现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通过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细化工作实绩指标,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将工作目标分解为具体的考核指标,明确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过程管理,让考核监督“严”起来。干部考核工作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强化过程管理。托克托县建立了常态化、动态化的考核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一方面开展不定期检查,深入各单位各部门对一般干部平时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确保干部考核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让考核导向“实”起来。坚持考用结合,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紧密挂钩。对年度考核表现较差的干部,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提升,必要时进行岗位调整。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时优先考虑。推荐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干部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不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组织部 刘呼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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