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把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作为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举措,在明晰权责、强化力量、健全机制上协同发力,持续减负赋能,充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聚焦松绑减负,明晰权责边界。围绕基层“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采取自下而上、多方会商的方式,明确嘎查村应办、协办事项,形成“一村一策”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准入和动态评估调整酝酿、申请、审核、实施等程序,建立准入联席会议制度,对事项准入进行审核、管理以及跟踪问效。坚持“主责之外不考核”,明确对嘎查村考核每年只综合性开展一次,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使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群众。
聚焦赋能增效,强化骨干力量。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放、力量下沉、保障下倾,采取“应设和自主选设”相结合的方式,对13个苏木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规范。统筹使用编制资源,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选派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挂职锻炼,开展违规借调干部清理整治,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一表通”建设,为苏木乡镇开通了“三员”账号,及时录入初始数据,实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为嘎查村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技术力量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确保责、权、利相统一。
聚焦常态长效,推进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将建章立制贯穿基层减负工作全过程。健全基层干部正向激励机制,落实苏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旗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规定,畅通优秀嘎查村书记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渠道,对于表现优秀的及时兑现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建立考核工作“三方会审”机制,开展相关考核需报旗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联合审核,不将以旗直部门为主责的事项以属地责任的名义纳入对苏木乡镇考核范围。探索推行以下评上的部门考核机制,让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旗直部门履职尽责、服务效能、作风建设、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价,督促其有效履职。(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委组织部 刘斌)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