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巩固文明乡村示范成果,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鼓励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努力在实践中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村民参与强自治。天山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通过“一征求、四议两公开、一测评”的村级事务管理机制,鼓励引导村民广泛参与议事决策、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等具体事务全过程,在资金使用方面,确保每一项支出“用得其所”;在村里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上,始终坚持村民身边的设施自己管。同时,充分发挥新乡贤、民间艺人、协理员等有文化、懂技术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的榜样引领作用,为乡村治理聚集内生动力。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文明载体抓德治。采取“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志愿活动”的方式,制定了村规民约,成立了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开展“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平安家庭”等评选活动,用村民身边的优秀典型,激励引导群众自觉提升道德涵养,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同时把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破除陈规陋习等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爱心超市”积分,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逐步构建起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长效机制,为乡村全面振兴发挥德治作用。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多措并举建法治。“镇级+村级+网格”矛盾纠纷排查方式落地见效,坚持以镇为单位、以村委会为基础,组织构建党员队伍工作网格。坚持“组织建在网格上、党员融入群众中”的原则,组织镇村党员、干部、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矛盾纠纷,做到矛盾提前预防,积极调解排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加强疏导群众情绪,做好群众服务,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做好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天山镇司法所、派出所经常性开展法制进校园、进乡村宣讲活动,向学生宣传如何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学法、用法、守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学生,将相关知识带回家,不仅提高了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增强了工作开展的覆盖面,全面提升了天山镇平安建设的工作实效。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