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峰市坚持把公务员考录作为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加大考录力度,完善考察机制,强化教育培养,不断提升新招录公务员整体素质,为推动赤峰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干部储备和人才保证。
坚持需求导向,加大考录力度
坚持规划先行。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利用公务员数据库,对公务员队伍现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查找专业缺口和能力短板。协调用人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承担的重点任务提出招录人选条件,根据编制限额、自然减员情况深度挖掘编制存量,按照“应招尽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扩大招考比例,扩充公务员队伍“蓄水池”。树立基层导向。将公务员招录重心下移,逐年增大基层公务员招录占比,旗县区以下机关每年考录计划原则上不低于空编总数的50%。适当降低考录门槛,报考苏木乡镇公务员不受专业限制。开展面向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确保面向基层考录政策落实到位。近年来全市县以下机关考录公务员占比达76.4%,有效壮大了基层公务员队伍。突出人才引领。积极申报选调生考录计划,动员相关单位踊跃参与选调生考录工作,通过考录选调生吸引优秀人才,近三年共招录选调生326名,其中2022年拟录用101人,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入“源头活水”,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干部人才支撑。
完善考察机制,确保考准考实
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招录、谁考察,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市直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旗县区及以下机关考察工作由旗县区委组织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和基层党组织,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精准掌握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对于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的实行“一票否决”,防止政治上不合格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实施分类考察。选派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原则上将考察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人员、待业人员等类别,根据考察对象身份确定谈话人员范围。从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处事原则、工作实绩等方面,明确考察要点,确保考准考实。
健全培养机制,促进干部成长
强化教育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基础上,招考部门(单位)针对新招录公务员特点,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急功近利心理和浮躁情绪,保持谦虚谨慎、勤政务实的作风。建立帮带机制。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选派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为新招录公务员帮带人,以言传身教的方式,通过谈心谈话、点拨难题、传授技能、问题剖析、帮带指导,帮助新招录公务员尽快熟悉业务工作、掌握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搭建成长平台。将新招录公务员安排到单位重点岗位和一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适时安排参与重点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为新招录公务员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大熔炉”中不断淬炼、增长才干、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