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鄂尔多斯市发布实施《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为“鄂尔多斯人才新政30条”),围绕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搭建人才载体平台、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出台全市历年来政策最优、力度最大、层级最多、方式最活的“一揽子”人才政策,以更大力度吸引集聚人才、以更强举措支持人才发展,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强化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育。对能够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卓越管理者等国内外一流人才和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经费支持,拉动产业发展作用巨大的,可追加资助。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采取“项目资助+累进支持”的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按照分类选拔、分级支持的方式,全职在鄂尔多斯工作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分别享受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津贴。
大幅提高人才引进待遇。全职引进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除可享受最高40万元的工作津贴外,还可分别按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引进的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享受5—4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科研人员还可享受10-3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新兴产业引进的本科生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分级分类精准扶持。在人才个体方面,除了对高层次人才给予奖补外,对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事业紧缺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等分类给予扶持。特别是将技艺高、贡献大的快递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紧缺技能人才和“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实用人才也纳入奖励扶持范围。用人主体方面,支持高校自主实施引才工作,鼓励企业开展产业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引导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引进高端人才,建立引才荐才激励制度,进一步释放政策利好,激发各类用人主体积极性。
支持方式更加丰富。在优化人才职称评聘方式、提高人才工作市场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创新创业松绑”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例如,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引才补贴。提出实施“银龄计划”,通过给予薪酬补贴积极招引优秀退休教师、医师、工程师来鄂尔多斯工作。优化人才职称评聘方式,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可不受职称、任职年限的限制,依据其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评聘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
[责任编辑:李佳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