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深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有效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聚焦中心任务,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印发《商都县2025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紧密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核心领域,细化量化了30余项具体考核指标,使考核内容更加聚焦重点、体现差异、便于操作。通过明确的目标导向和精准的指标设定,引导各乡镇、各部门找准发力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规范考核程序,实现考核对象全覆盖。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实施“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级评价体系,坚决清理不规范等次设置,确保评价标准统一、结果公正。同时,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委系统、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两院及群团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将考核范围延伸至所有公职人员,实现了考核对象的全面覆盖,消除了管理盲区。
突出实绩导向,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评价标准,注重对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综合研判。严格规范考核程序,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核查、综合研判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的真实表现,力求考准考实。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和个人反馈,既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使其成为干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重要依据。
强化结果运用,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通过系统梳理近五年奖励情况,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515名公务员给予嘉奖。在全县树立了鼓励实干、褒奖先进的鲜明导向,有效激发了全县公务员队伍见贤思齐、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王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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