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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123”工作法全要素抓实干部监督工作

创建时间:
2023-12-21 08:57:48
来源:
北疆先锋网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全旗干部监督工作实际,创新形成“123”工作法,通过织密“1张监督网”、建好“2项机制”、用好“3个标尺”,持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质效。

织密1张监督网,做实做细干部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监督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管理转变。建立监督前哨,着眼及早提醒,实施领导干部日常管理三级预警处置机制,综合信访核查、工作督查等监督成果,多角度、经常性监测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表现,有针对性做好咬耳扯袖工作。延伸监督触角,综合运用“12380”信访举报平台查核、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及审批、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澄清正名事项通报备案、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评价等渠道,加强干部各类型信息收集、分析、甄别和研判,分门别类建立信息监督台账。

建好2项机制,做专做强干部监督。根据干部日常监督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建立联席通报机制。以职能部门职责通报事项为联动支撑点,善用“全脑”,善集“群力”,将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相互联结,同题共答多渠道掌握干部日常表现。联席通报机制建立以来,掌握违反党纪政务处分类信息186件、刑事行政处罚类信息19件。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原则,建立档案审核机制。严把“凡提必审”关口,实行“入库审核、日常审核、专项审核、任前审核”和“联审发现问题、联判分析问题、联动调查问题、联防新增问题”的“四审四联”工作机制。

用好3个标尺,做深做透干部监督。根据干部政治标准为“第一标准”要求,用好政治素质考察标尺。将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政治素质谈话、政治素质考察等纳入干部日常监督范围,确保“四个特别”干部和“两面人”辨别精准。根据旗县区干部工作特点,用好制度运行标尺。干部监督科室与干部科室“一体办公,各负其责”,做到严格监督职数规定和任前请示要求,严把廉洁自律“双签字”、党风廉政结论性意见、“凡提四必”等关键关口,确保干部选任程序监督到位。通过督查调研考核、函询提醒答复等方式,将干部监督与选任激励相互融入,以“监督更是督促,提醒就是保护”的工作导向,努力用好监督工作标尺。(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