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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 孙绍骋领誓

创建时间:
2023-01-17 10:01:41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1月16日上午,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自治区主席王莉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自治区副主席黄志强、奇巴图、包献华、郑光照、么永波、代钦、杨进、白清元,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文学依法参加宣誓。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再举行宪法宣誓。

  孙绍骋领誓。

1月16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摄影 韩卿立)

  内蒙古人民会堂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宣誓现场气氛庄严隆重。

  宣誓仪式一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领誓人孙绍骋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他们一致表示,将始终牢记誓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时刻不忘初心使命,切实履行承诺,实干担当、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内蒙古贡献。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结束后,新当选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也进行了宪法宣誓。孙绍骋主持并监誓。


[责任编辑:王圣 校对: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