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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手册㊷ | 对党支部工作的保障

创建时间:
2022-12-06 13:02:40
来源:
北疆先锋网


【对党支部工作的保障】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

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责任编辑:赵彦琳 校对: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