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手册㉟ | 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职责

创建时间:
2022-12-02 15:20:31
来源:
北疆先锋网


【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职责】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贺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