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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创建时间:
2022-08-22 10:22:58
来源:
阿拉善日报

今年以来,阿拉善盟突出政治责任、突出全域创建、突出特色亮点、突出典型引领,大力推动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目标如期实现。

突出政治责任。坚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抓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全盟上下抓制度建设、抓宣传教育、抓示范引领、抓强边固防、抓社会动员的全方位工作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

突出全域创建。积极探索系统创建的路径载体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坚持城镇与乡镇、机关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推动创建工作通过学校下沉到家庭、从企业下沉到班组等模式,拓宽宗教、网络等创建领域,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将创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推进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突出特色亮点。制定《阿拉善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打造“携手共筑中国梦,英雄精神满驼乡”创建品牌,明确“113”即“一区一带三个融入”创建思路,着力打造东风航天城+额济纳军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和全域多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程,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党建工作、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突出典型引领。坚持推行典型引路的工作模式,深入挖掘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个人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情感共鸣、便于推广的示范典型。截至目前,全盟三旗均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四个地区和单位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盟12人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3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8人获评“中国好人”称号;30个单位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6人获评自治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2人被授予“北疆楷模”称号,55人获评“自治区好人”称号。(通讯员 图雅)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