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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创建时间:
2022-07-19 11:15:40
来源:
内蒙古党员教育

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17日在京召开。会上,46名个人和6个群体受到表彰,5位代表作了发言。

这次受到表彰的英雄模范是近年来见义勇为人物的杰出代表,是人民的英雄、社会的榜样。

呼和浩特市张斌

包头市丁贵兴

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01.

张斌先进事迹

张斌,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1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员。


2020年8月26日22时许,一名持刀歹徒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小区院内将一名院内散步的居民刺伤后,又追砍一名10多岁的孩子,孩子吓得边跑边叫:“你别过来,救命啊!” 危急时刻,张斌正好路过这里,立即上前阻止。“你别追他,有什么事冲我来!”,张斌一边将歹徒的注意力引向自己,一边让小孩赶快跑。歹徒放弃追砍孩子,挥舞着尖刀扑向张斌,张斌边劝阻边赤手空拳与其对峙。为防止歹徒继续伤害无辜,张斌不断地用话语刺激歹徒,试图将其引出小区。就在两人搏斗时,一个居民突然打开家门,歹徒见状立刻放弃追赶张斌,转而跑进居民家中行凶,居民家有七八个人正在聚会,瞬间屋内尖叫声、呼救声此起彼伏。张斌紧随其后冲进去,费尽周折将歹徒引出屋外。歹徒持刀向东跑去,张斌见状担心他还会伤及无辜,便不顾自身安危追了上去,瞅准机会用小区保安递来的木棍将歹徒手中的尖刀打落,成功将其制服,交给了随后赶来的民警。张斌右手及手臂受伤,衣服也被尖刀划破,他英勇的行为保护了周围居民的安全。

2022年7月被中共中央政法委授予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02.

丁贵兴先进事迹

丁贵兴,男,汉族,群众,1963年1月生,租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街道园林新村土产大院平房。


2019年8月11日19时,在丁贵兴租住的平房大院内,邻居吴某与马某因琐事发生矛盾。马某出门修车后,吴某手持菜刀来到马某家,丧心病狂地砍倒马某的妻子后,又追砍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情况危急,闻声赶来的丁贵兴从后面死死抱住吴某并大声喝斥:“不要再砍了,他还是个小娃娃。”砍红眼的吴某竟反手拿菜刀砍前来劝解的丁贵兴头部,鲜血立刻顺着丁贵兴的右额流下来,丁贵兴死死抱住吴某不放手,并不断向周围群众大声呼救,马军的妻子顺势夺下了吴某手中的菜刀扔向房顶。谁知菜刀顺着房檐滑落下来,挣脱了瘦小的丁贵兴,吴某再次冲上去,捡起菜刀向年幼的孩子头部砍了两刀。丁贵兴与随后赶来的邻居一起夺下了吴某的菜刀,将其制服。经法医鉴定,丁贵兴颧骨骨折,右侧面神经颞支受损,损伤程度为轻伤2级,语言表达能力和面部神经均受到损伤。丁贵兴不仅救了马某的妻子和孩子,还制止了吴某的继续行凶,避免了惨剧的发生。

2020年,包头市委政法委授予丁贵兴“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20年,内蒙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丁贵兴“全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评为一等奖;2022年7月被中共中央政法委授予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来源:内蒙古政法

编辑:吕超伟
校对:王   圣
审核:刘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