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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晓黎:在平凡中坚守检察本色

创建时间:
2021-07-29 09:22:07
来源:
学习强国

柴晓黎是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自2007年步入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第一线,以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践行着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一上班,柴晓黎就带上所办案件的相关材料来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这是她担任检察官14年来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面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她针对案件材料仔细核实每一条案件事实,认真记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性分析,对有疑问的情节和证据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多年来,站在办案一线,她始终刚直不阿,铁面无私,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工作中的柴晓黎(摄影 宋金蔚)

2007年大学毕业后的柴晓黎,在意气风发的美好年华里来到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检察干警。为了能够尽快适应工作,她先从最基础的文书校对、卷宗整理等工作做起,这些工作虽然有些单调和琐碎,但她把每一项工作都当成一次学习的机会,从如何讯问、如何作笔录、如何出庭支持公诉做起,从每一个案例、每一本卷宗中汲取着相关技巧。公诉工作是讲究细致和全面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承办人百分之一的疏漏,就可能导致群众的切身利益被抹杀于笔端卷头,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对当事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为了不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这种不公正,柴晓黎严格要求自己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细致核实每一个疑点。为了办好一起案件,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是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一台电脑陪她度过的。就这样柴晓黎在公诉第一线上不断锤炼,逐渐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

有人说女检察官是刺玫瑰,但柴晓黎这枚刺玫瑰也有着柔软温情的一面。2013年6月,柴晓黎自公诉科调任未成年人检察科。在办理一件案件时让柴晓黎切身感受到了未检工作的特殊性。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柴晓黎本以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快就可以结案,但等她了解案情后才发现并非如此。嫌疑人张某某系一名在校学生,其母亲因患有严重的风湿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开支仅凭父亲打工来维系。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拮据,使得嫌疑人陷入了自卑,一时糊涂误入歧途。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嫌疑人将同时面临接受法律惩罚和被学校开除的困境,这样不仅毁了前程,而且也难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面对这样的情况,柴晓黎主动上门找到嫌疑人家长协调赔偿受害人损失,找受害人争取谅解,最终在她的积极努力下,事情很快得到了解决。最后,柴晓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启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档案封存程序,使嫌疑人顺利回归校园,得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据了解,张某某回到学校,痛改前非,发奋学习,后来考上了大学,他还主动给柴晓黎打来电话,感谢她挽救了自己,给了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此案给了柴晓黎许多启发,办理此类案件,要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出发,既要全面查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犯罪事实,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出生、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原因,又要在办案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方针,要更加重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弥补其损失,抚慰其受伤的心灵,做到双向保护不偏颇,让孩子们感受到的不仅仅是违法必究,同时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工作中,柴晓黎坚持把帮教贯穿工作始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面说服教育,促使其真正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同时,积极主动与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沟通,详细了解和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成长轨迹、个人兴趣爱好、交友、犯罪原因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为了更好的抚慰涉案未成年嫌疑人情绪,取得更好的帮教效果,她还积极应用“亲情会见”制度,借助亲情的力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悔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重统一。

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柴晓黎由一名检察官转换为一名司法辅助人员,她积极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特别是在2019年期间,面对扫黑除恶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她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协助员额检察官一起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固定证据,增强侦查取证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精准指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检以来,柴晓黎以忠诚履职的担当、司法为民的情怀、清正廉洁的操守先后被评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自治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盟优秀未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并荣获个人三等功。面对荣誉,柴晓黎没有丝毫的骄傲和懈怠,继续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以忘我的工作,在平凡中坚守检察本色,为检察工作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宋金蔚)


[责任编辑: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