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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创建时间:
2021-06-01 09:22:28
来源:
内蒙古日报

(2021年5月30日)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坚决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勠力同心、艰苦奋战,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短时间内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迅速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在做好全区抗击疫情工作的同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千里驰援湖北,承担起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处置保障等重要任务,为全国疫情防控作出了应有贡献。

  在这场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白衣为甲、尽锐出征,争分夺秒、日夜奋战;广大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闻令而动、忠诚履职,坚守岗位、竭尽全力;广大新闻工作者、志愿者、企业职工不辞辛劳、无私奉献,勤奋敬业、忘我工作;广大人民群众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团结一心、守望相助,在全区筑起了抗击疫情的坚固防线,为打好打赢抗疫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英勇表现和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生动诠释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

  为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充分激发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广泛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授予郝乐等496名同志“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8个集体“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锋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还在全球蔓延,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王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