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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学习手册 |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任期

创建时间:
2021-02-03 10:54:36
来源:
共产党员网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任期】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责任编辑:吕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