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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1次集体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布小林主持

创建时间:
2021-01-09 09:58:39
来源: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


1月8日下午,自治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1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心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布小林主持并讲话。

  会上,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专家应邀通过视频作了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大家认真聆听专家的讲授和解读,进一步深化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和认识。

  布小林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准确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的时代背景、深刻内涵,在民族工作中始终牢牢把握这一主线、鲜明地突出这一主线。要深化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

  布小林强调,要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这一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部署,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

  布小林指出,要牢记总书记关于“做民族团结工作重在交心”的重要要求,把“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要求实实在在地贯彻下去。要把文化认同作为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

  布小林强调,要不断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首要的是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深刻认识我区在全国民族工作大局中承担的特殊重要责任,加强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的研究和把握,坚持“两个结合”,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关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折不扣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我区民族工作的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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