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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探索推进绩效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创建时间:
2020-11-19 15:29:02
来源:
北疆先锋网
  近年来,乌海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部署,结合实际在绩效考核的工作机制、内容标准、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推动绩效考核制度化、规范化。
  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是注重突出重点内容。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全会精神,突出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的考核。二是坚持正反向并重。在正向赋分上,对各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设置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治市、从严治党等指标;在反向扣分上,设置“五区”打造、“优环境强服务促落实”项目建设年活动、“创城”、“创卫”、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减分项指标”,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正向考核、反向扣分的方式进行。同时,设置“通报表彰(批评)事项加减分”,给予各考核对象一定的加减分值。三是实行差异化考核。指标设置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综合考虑三区发展基础、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工作重点实际情况,对各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上设置架构基本相同,权重有所差异的指标体系;部门结合“三定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等,经自主申报和目标考核组审核确定职能职责指标,切实增强对各区各部门考核内容的针对性、科学性。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自治区年度考核“一个意见、四个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简称“两个办法”),各目标考核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绩效考核日常监控办法,形成了市委干部考核办+各目标考核组+监控评价部门的“三位一体”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体系,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由市委干部考核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组、党群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组、依法治市目标考核组、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考核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组、深化改革目标考核组六个绩效目标考核组对指标进行制定、分解、监控、评价,增强了考核工作整体合力。三是强化日常监控。切实把考核的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平时监控,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日常推动落实力度,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上报总结、观摩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了解考核指标的日常运行情况随时进行评价打分,将日常考评的结果按50%的权重计入年度考核得分。
  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一是与年度考核挂钩,激发干事动力。把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等次评定挂钩,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绩效考核结果按照60%的权重折合计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树牢凭实绩论英雄的考核评价导向。二是反馈结果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形成《年度考核共性问题清单》《考核对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建议诉求清单》《考核对象单位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清单》三个清单,分别向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一对一”书面反馈,推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落实,并将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下一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向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得分,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给予嘉奖和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给予记三等功和物质奖励,对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适当提高评优比例或奖励评优名额,对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取消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评优资格,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与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组织约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乌海市委组织部 石金玲)
[责任编辑:赵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