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乌海市乌达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培养管理的工作要求,持续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聚力在“严、准、实”上下功夫,严把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关,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坚持“严”字为先,细化考核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工作标准。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精细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选调生开展国情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完成情况,执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在村任职期间履行联系服务群众、宣传落实政策等职责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同镇党委领导班子、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多方“会诊”,全面了解选调生任职期间的表现,全方位立体式刻画“选调生画像”。
坚持“准”字为要,规范考核程序。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考核步骤、考核时间、考核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方式,全方位了解选调生到村任职期间建强村党组织、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情况。通过充分听取镇党委分管领导、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等意见建议,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充分走进任职选调生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最终形成客观、准确、公正的考核材料。
坚持“实”字为本,强化结果运用。将到村任职选调生期满考核与普通公务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区分开来,综合选调生的工作实绩、日常表现、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情况,根据镇党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和派出单位意见,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考核等次。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考核优秀地到村任职选调生,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选调生回到选调单位工作,继续作为选调生管理;对工作实绩一般、作风不实、违规违纪的选调生,考核结果评定为不称职,由派出单位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切实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乌海市乌达区委组织部 秦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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