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教育、引导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委组织部严格贯彻落实《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党员网络行为管理,推动广大党员在网络空间发挥作用,塑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空间环境,共同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强化思想教育,提升网络素养。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将掌握网络技能、运用网言网语、驾驭网络能力等方面的课程纳入党员教育体系,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结合实际案例开展网络行为规范警示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及网络安全等方面内容纳入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农牧民党员、党员发展对象等培训班次,对参训的党员开展网络安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专题辅导,全面提升党员信息识别、网络道德、法律法规等网络素养。
强化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结合深入开展“亮晒比”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将党员网络空间作用发挥纳入党支部“星级化”建设标准,制定党员网络行为负面清单,明确党员干部不准参与网络泄密、散播谣言等“不可为”的14种情形,实行“一票否决”。深化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将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增加到“联系点”工作范围,大力推进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岗的创建活动,将党员网络行为作为建区创岗的“硬指标”。
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网络行为。明确党员网络行为监督职责和程序,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工)委+旗委组织部”的纵向监管体系和“旗委组织部+网信办+公安部门”的党员网络失范行为横向处置机制,对党员的网络行为进行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员网络行为教育第一责任人,将党员网络行为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进一步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委组织部 刘斌)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